須擔任當值舞台監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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康樂及文化事務署表演場地管理及策劃組現招聘駐場舞台監督 ,月薪為港幣22,735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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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職條件:申請人須持有香港演藝學院舞台及製作藝術、舞台管理或舞台製作課程深造文憑,或具同等學歷或持有本港理工大學/理工學院或香港專業教育學院/科技學院/工業學院舞台及製作藝術、舞台管理或舞台製作課程文憑或高級證書,或具同等學歷;或持有香港演藝學院舞台及製作藝術、舞台管理或舞台製作課程文憑或高級證書,或具同等學歷;並在取得有關學歷後具兩年舞台管理或舞台製作相關工作經驗;
香港中學文憑考試五科,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,考獲第2級或同等或以上成績,或具同等學歷;或香港中學會考五科,包括中國語文及英國語文科,考獲第2級/E級或以上成績,或具同等學歷;具備良好的溝通及管理技巧;具有良好的中、英文會話及書寫能力,能操流利普通話者可獲優先考慮;及具良好電腦操作知識及操作技巧,懂操作AutoCAD者可獲優先考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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職責:擔任當值舞台監督;執行日常的舞台運作及舞台服務管理;在佈置舞台、排練及演出時,監督舞台技工及初級人員的工作;與使用場地者溝通以解決技術問題;協助購置和安裝舞台設施;協助擬備及更新設施技術資料、舞台平面圖案、工作圖、以及器材及設施記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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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:受聘人須不定時、輪班及通宵工作以及於星期六、日及公眾假期當值,並須在戶外、颱風及暴雨期間當值。
職位申請到10月5日截止。